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
基建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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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设备除外)、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可承担以下招标事宜:
(一)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二)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三)审查投标人资格;
(四)编制工程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
(六)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七)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八)草拟工程合同;
(九)招标人委托的其它事项。

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浙价服[2003]77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 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l%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o.7%=2.8万元
(1000—500)万元×o.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o.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o.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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